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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QA

創業攻略Q&A

固定資產退稅需要準備什麼?
若公司有「固定資產」(耐用年限超過2年、金額超過8萬元):
1.「銷項稅額大於進項稅額」的情況,不一定要退稅,直接扣抵掉即可,就不用額外提供資料。
僅提供資產「載有公司統編的發票」,稅管家就會幫您申報作為「進項稅額」扣抵。
2.「銷項稅額遠小於進項稅額」,則可以直接申請退稅,需提供:
↳1.登載有公司統編之資產進項發票。
↳2.公司帳戶支付款項之證明,如匯款紀錄或支票影本等。
↳3.合約或訂購單,金額須相符。
↳4.公司銀行帳戶封面(退款帳戶)。
公司的盈餘透過「股利分配」進入「股東個人所得」。
每年下半年發放股利,隔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會看到此筆股利所得。
稅管家會協助您將需簽名之股利分配表、印領清冊、會議紀錄製作好,並提供補充保費計算表給您參考。
公司法第235-1條規定:公司應於章程定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由於多發沒關係,少發不行,所以若為稅管家協助設立,基本上都為固定金額新台幣1,000元整。
您想要更改,未來可以在變更時一併修章。
「帳載所得額」-「營所稅」=「稅後淨利」。
「稅後淨利」-「以往年度虧損」-「法定公積」=「盈餘分配淨額」。
盈餘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到各股東身上,成為股東個人所得的「股利所得」。
「法定公積」:(淨利彌補以往年度虧損)*10%。
如果選擇分配盈餘,盈餘會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到股東身上,股東需計入個人所得的「股利所得」,同時會有股利的8.5%可扣抵稅額可以退稅。
如果選擇不分配盈餘,稅法規定:未分配盈餘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
依照股東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來判斷:
若個人綜合所得為5%,分配有8.5%可扣抵稅額可以退稅,選擇「分配」較有利。
若個人綜合所得原為5%,加上分配之股利適用12%級距,選擇「分配」較有利。
若個人綜合所得本來就適用12%,則「分配或不分配」差不多。
若個人綜合所得為20%以上,選擇「不分配」較有利。
前一年股利分配的金額,將會計入股東當年度的個人所得,於隔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會看到。因此建議實際發給股東,以避免日後糾紛。
依印領清冊上的金額:「股利淨額-應扣除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