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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前期QA

創業攻略Q&A

公司與行號差別?
公司觀感規模較大且公司全國專用,行號感覺規模較小屬單一縣市專用。
公司只須就出資額負擔清償責任上限,行號則須負擔無上限清償責任!
依產業特性與未來企業規劃決定何者較適合。
如有上下游廠商或客戶、銷售平台或招標單位無特殊要求,兩者都可以,惟刻板印象觀感、名稱專屬權與清償責任上限不同。
1. 未來組織擴大有沒有需要開立發票?還是可以一直接受收據呢?
2. 股東人數是否超過一位?
3. 公司未來的營運區域範圍是否為全國?

只要有其一回答「是」,建議登記「公司」。回答皆是「否」,則建議登記「行號」。
判斷標準一:現在或未來有使用發票需求,建議申請公司
如規劃從事的行業批發業、需有上下游供應商商品或服務,有需要開發票給客戶/消費者的需求的話,強烈建議申請公司組織型態較好,原因公司營收高低都要開立發票,具有較強節稅規劃空間,行號亦可使用發票,但節稅效益會遠低於公司!

這是綜合所得稅的稅率級距表:
綜合所的淨額 乘法 稅率 減法 累進差額
0~540,000 x 5% - 0
540,001~1,210,000 x 12% - 37,800
1,120,001~2,420,000 x 20% - 134,600
2,420,001~4,530,000 x 30% - 376,600
4530001以上 x 40% - 829,600
依台灣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40%,行號的營利所得按規定併入負責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未來行號營業額很高,負責人綜合所得稅有可能會由5%一口氣躍升到40%!

公司與行號在稅務上的差異:
組織型態 公司 行號 行號
使用發票 使用發票 使用發票 使用收據
營業稅稅率 5% 5% 1%
扣繳申報 依稅法規定 依稅法規定 依稅法規定
營所稅稅率 20% 併入個人綜所稅 依核定每月營收X12X6%或季繳稅額÷1%X4X6%

判斷標準二:股東人數是否超過一位?
(一) 股東人數眾多,選公司決議更有效率:
行號且合夥組織下,若有任何應變更事項或決議,需全體合夥人全部同意才可執行; 但公司組織有任何應變更登記事項,有限公司需全體股東同意並親自簽名,股份有限公司則需經由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決議方法也依影響之程度,區分為普通決議及特別決議。
如股東人數較多或股東組成較複雜,建議以成立公司組織更能增加執行效率。

(二) 未來發展規模拓展性高:
公司與行號不能相互轉換,所以一開始設立時若未來營運計畫較大建議選擇公司,未來如有需求尚可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能性,以避免未來名號或規模發展龐大時,無法改制或發展受到限制。請特別注意申請行號後未來想擴展規模行號,無法變更只能重新申請。
判斷標準三:業務範圍較廣建議申請公司較優
(一) 公司的名稱屬全國性保護性較佳:
公司與行號各管轄機關不同:【公司組織】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行號組織】的主管機關為『地方縣市政府』,公司名稱保護屬全國。行號僅限地方政府。
公司名稱的保護是全國性,公司名稱有專一性,行號則僅限於設立登記的該縣市。(如「稅管家顧問有限公司」全台灣只有一家,但「稅管家商行」各縣市都可以設立一間相同名稱,名稱保護力較不足 )。
且公司組織成立之後,可遷移至任一縣市。
若行號,遷移到其他縣市還需確認有無同名行號登記,不甚保險更不方便,因此我們會建議登記公司組織比較有保障。
如股東人數較多或股東組成較複雜,建議以成立公司組織更能增加執行效率。

(二) 政府招標、園區客群:申請公司較優:
未來公司營運計畫與業務區域是遍佈全國的話,申請公司組織不僅能確保公司名稱能通行全國,不會重複。此外,現在公家機關之招標常訂有投標資格,需達資本額最低標準門檻才能參與投標,行號因為設立時,一般資本額多會訂在25萬以下,因此不會透過會計師驗資,很可能會因為不符合招標規定而喪失資格,因此有意承包政府相關業務者,也建議以申請公司組織較為適當。
園區事業的下游或外包,以新竹、竹北地區而言,由於科學園區林立,因此若有機會成為園區的廠商外包或下游能爭取到不錯的訂單,但以科學園區來說,雖然行號與公司一樣都能開立發票,但園區客戶通常較希望與公司組織往來,因此如果未來您服務的對象或銷售產品的對象在園區,也建議以申請公司組織較佳。
單純從「辦理費用」來說,開公司的費用成本較高。但論未來發展性公司比行號來得好,一來可以擴充組織的規模、引進金主或新的投資者較為便利,稅捐較有規劃的空間和彈性。
行號除非是申請小規模營業人,不然在租稅的負擔上不一定比公司來得輕唷!
因為行號開發票的情況下,當年度賺的都會分配給負責人,除非使用小規模營業人,不然有機會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到30%或40%的稅率,因此在租稅的負擔上不一定比公司來得輕。

若是行號平均每月新臺幣20萬元以下,有機會申請為小規模營業人,意即可免用發票,改用收據。針對於這點,稅管家要特別提醒:只是有機會申請為可使用收據的資格,並非一定能取得;
畢竟決定權在國稅局,且能否取得的因素很多,比方說: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那當然在申請上會較易些,對於小規模營業人的資格有興趣者,不妨參考下列的適用範圍與要件,審視自身是否符合。
一、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之適用範圍:
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主管稽徵機關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查定其每月銷售額時,其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
二、主旨所稱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如下:
(一) 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但主管稽徵機關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經營規模,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二) 電動玩具遊樂場所。
(三) 稻米、麵粉、小麥、大麥、米粉、麵類(包括麵乾、麵條等 )、豆類、落花生、高梁、甘薯、甘薯簽、甘薯澱粉、大麥片、糕粉等零售業。
(四) 攤販。
(五) 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其交易零星者。
申請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要件如下:
1 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下。
2 銷售單價低、小店面生意(例如:麵攤、小吃店、攤車 )。
3 非連鎖事業。
4 不能是批發業 (營業項目選擇需注意唷)
股東不需負擔經營責任,只是出資者(出錢不管事 ),理論上無需負管理上的責任。
董事需負擔經營管理責任,按法律規定董事具有公司的事務執行權與對外代表權。
1. 需滿20歲且有行為能力。
2. 如負責人領有政府各項補助款,或退休金補助者,強烈建議先與各補助核發單位再三確認,以免被取消補助。
3. 欠卡債者不宜當負責人及股東。
4. 欠稅捐者不宜當負責人及股東。
5. 公務人員不可擔任負責人。
申請營業項目並無選項上限,且政府規費都相同。有些初次創業者會放上很多營業項目,以下分析利弊得失!
1. 太多營業項目,且資本額過低主管機關極有可能拒絕核准設立。
2. 公司的「主要經營項目」,建議以3~5個較佳。
3. 公司辦理營業登記時,國稅局會根據公司的「主要營業項目」,作為未來計算營所稅的書審率,評估應繳的所得稅基準。
4. 營業項目末碼為1均屬特許資格,千萬不要在預查完成後,又追加超過5項以上的營業項目,尤其追加特許資格的營業項目。如近兩年疫情嚴重,銷售醫療器材營業項目,必須得到主管機關衛生局許可資格才能辦理。
5. 預查後如需增加營業額或特殊營業項目,就需要增加特許資格申請差額,此外公司設立時間就會變得非常冗長啦!
住宅區:僅限住宅使用,只有某些放寬規定供特定營業項目使用。
商業區:可作商業使用,可合法設立辦公室與營業登記。
工業區:可作製造業使用,有某部份放寬規定供特定營業項目使用。
按照建築法與建築物使用分區管理條例及使用執照管理辦法等規定,可以區分以上三類的情況。
如未按相關法規登記會遭當地政府處罰,或遭鄰居檢舉產生罰則,因此設立登記前需特別注意挑選合法營業地址。
如果要申請全自住用稅率,需符合以下條件:
1. 負責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的房屋。
2. 原是全自住使用。
3. 未雇用員工。
4. 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
5. 房屋內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

於前往國稅局領取購買證時告知「想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請稅務員協助「註記」,接著再到「稅捐處」進行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
全自住不一定會通過,以稅捐人員勘查結果為準。若沒有通過,可申請「六分之一」營業使用,因沒有條件限制,大多數情況都可以通過。
另外提醒,房屋稅地價稅可以一起申請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房屋稅單右下角」的稅捐處承辦人員。
(一) 房屋稅部分:
原則上依照房屋的實際使用情形按不同稅率課徵,可區分為營業用稅率3%、住家用稅率1.2%、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

(二) 地價稅部分:
地價稅則依房屋稅課徵情形依比例計算所占土地面積,分別按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二 )、一般用地(千分之十 )。

(三) 土地增值稅部分:
土地增值稅是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發生的,短期內無售屋打算可不考慮此項。

(四) 水、電、瓦斯、電話費:
水、電、瓦斯費用:會調整為營業用。 電話費及行動電話費:要自行到電信單位申辦,才會變更成營業用,或是申請電話時,您提出營業單位的名稱,才會被設定為營業用,以個人名義申請,在未辦理變更之前,仍是一般費率。
原已有登記公司,對於房屋稅、地價稅均不會有影響。
原是全自住登記公司後,房屋稅由1.2%調整為3%,地價稅由千分之二調整為千分之十,但大部分新創公司不會使用到全部面積作為辦公室,因此可以申請「六分之一」營業使用。
營業登記可申請免審核建物及土地用途,只要營業地點有門牌並取得屋主同意即可辦理登記。
但若您設立的地點是台北市或新北市,設立前,針對某特定行業會強制審查營業項目與建物或土地用途是否相符,才能完成營業登記手續。
因此,建議設立前先瞭解自身地點是否符合規定,避免後續不符合規範,無法設立公司或面臨被迫遷移的窘境。
稅管家的服務包含刻設立印鑑大小章一組、發票大小章一組、記帳大小章一組(純設立的客戶則無記帳大小章)。
印鑑大小章在公司設立完成後會交還給公司,請貴公司自行保管。
公司印章與種類可分為三種:
1.設立機關:公司設立印鑑,未來與公司登記異動有關:如設立登記、變更、申請工商憑證、修改章程等,都需要使用與設立登記表相同的大小章。
2.國稅局:發票章跟負責人小章(購票證背面的印鑑卡),未來營運時購買發票使用,負責人小章應與設立時的負責人小章同顆,較易管理。
3.銀行:銀行大小章建議可以刻篆字,較難仿也不易造成別人拿到公司大小章就能領錢的情況。
稅管家強烈建議:創業者自己刻「銀行帳戶」大小章,較好管理與安全。
早在 98 年 1 月 22 日,行政院便已廢除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制度,而公司資本額以會計師查核簽證認定此金額足夠支付設立成本即可。
1. 未來如有考慮向銀行申請「貸款」、「補助」,政府或銀行均以資本額作為申請額度標準之一。
2. 如需標工程案,資本額也是依據之一。
3. 特殊行業會有法案規定。例如:營造業、土木包工業等。
如代匯股款時,請附代匯款切結書。
委託代辦,需附上代辦授權書,因洗錢防制法規定,稅管家不可承辦負責人無法親洽業務。
最短存放兩天。「銀行設立公司籌備處帳戶到存入資本額」一天、隔日可至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後即可動用。
*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營運使用,請不要單筆50萬以上銀行需進行洗錢防制通報備查。
按公司法第7條規定公司設立時,資本額須經會計師簽證且需提供存簿影本、餘額正本給會計師進行簽證 。
較常發生於上市公司或股東眾多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要變更資本額,需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多的公司舉辦股東大會需數個月,所以先將登記資本總額設高再分次實現,可以節省麻煩的手續。
股東人數不多的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不建議,原因如下:
1.實收資本額分次到位時,每次都要進行增資的變更登記。
2.政府公開資料,會同時顯示資本總額與實收資本額。股東人數不多的公司,可以直接設定資本總額等於實收資本額,有需要增資時,直接做增資的變更登記即可。
公司設立完成後1~2週,收到國稅局公文時,就可以將公司籌備處戶頭改成正式帳戶囉!
有些銀行會需要公司在國稅局的營業狀態為「營業中」才能開正式帳戶。
建議可以等到公司營運狀態更新為「營業中」,再去轉成正式帳戶。
若比較急,可致電詢問銀行可否以國稅局公文來佐證辦理,才不會多跑一趟唷!
若公司有收取國外款項的需求,稅管家可協助您設立完成後1~2天內取得正式英文名稱。在籌備處轉正式帳戶時,將進出口登記一併提供給銀行,就可以設定好銀行帳戶的英文名稱,開始向國外客戶收款囉!
負責人本人親自辦理攜帶下列資料:
1、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定書。
2、負責人私章。
3、負責人雙證件(身分證及健保卡 )。
*大多數銀行皆可免用籌備處章,仍有部分銀行會要求,如果需要的話,要刻備處章才能開戶。
雖然每家不太相同,稅管家建議攜帶如下:
1.負責人本人身分證與健保卡。
2.設立登記公文與登記表正本(行號攜帶設立登記公文與商業抄本)。
3.銀行用公司大小章(可與設立大小章不同)。
4.第二證件:「公司章程」或「國稅局公文或購票證明」(行號攜帶國稅局公文)。
資本額小於25萬無須開設帳戶。
因為行號不具法人格,係屬個人延伸,上下游收款無特殊需求可用個人帳戶收款。
稅管家建議至固定往來銀行開設,未來轉帳亦可節省手續費。
建議依據使用習慣:
公司戶日後會常用網路銀行,建議挑選已習慣的銀行或已有往來銀行。但有些銀行的企業帳戶與個人帳戶使用不同系統,可以先詢問清楚呦!

建議依據公司或住家遠近:
未來會常跑銀行建議找住家或公司附近銀行辦理,建議同步申請網路銀行、後續亦可申請公司支票。
可以呦!可依照不同業務需要使用不同帳戶進行管理。
現金臨櫃:
設立在與個人帳戶同家銀行:攜帶個人戶的印章存摺前往,告知行員要從個人戶提現金存入籌備處戶即可。
設立在與個人帳戶不同銀行:需預先提出現金,攜帶前往預計開設籌備處戶之銀行。
優點:
開戶當天完成存入資本額的動作。
如數名股東,現金存入時寫不同股東名字與相對應金額。
請注意現金如果超過新台幣30萬以上,建議用轉帳方式存入(因應洗錢防制法)

轉帳方式存入資本額:
請留意非約定轉帳上限,如超過先行約定後再轉入資本額。另外一定要從股東本人帳戶轉資金到籌備處帳戶,不能代轉,如未顯示股東姓名則需提供轉入帳號存摺封面影本存證。
因洗錢防制法關係需請各股東照比例存入資金,但注意,轉入資本額的帳戶一定要股東的。
公司行號的「登記地址」就如個人的「戶籍地址」,是政府寄送行政文書的「應受送達處所」,若政府認為負責人有知情的必要,會寄送副本到負責人的戶籍地址。
例如:設立公文採郵寄,會在登記地址收到完整的「市政府設立公文+設立登記表」,負責人戶籍地址會收到副本「市政府設立公文(無設立登記表)」,為防止負責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冒用成立公司,以達防弊的效果。

設立過程,會在三個不同地址收到文書:
1.公司行號「登記地址」:市政府公文、國稅局公文、及大多數政府的通知公文都會寄到登記地址,請務必保持收件暢通,避免漏接重要通知唷!
2.負責人「戶籍地址」:市政府設立公文副本(無設立登記表),往後有特殊通知事項時,仍可能會副本通知負責人的戶籍地址
3.方便聯絡的「通訊地址」:「繳費」的行政文書,可提供「通訊地址」並指定為文書送達地,例如:勞健保單據、交通罰單等。稅管家如有紙本資料,也會寄送至通訊地址呦!

貼心服務:
若勞健保單位之設立為稅管家代辦,將為您完成通訊地址的設定,讓繳費單直接寄至您最方便收件的地址。稅管家官網後台能支援「更改聯絡資訊」,如貴公司的聯絡人或通訊地址有異動,可以直接登入官網後台修改,資料寄出時將會以後台的聯絡資訊為主,謝謝 :)
1、僅提供記帳客戶使用。
透過「稅管家記帳客戶」專屬的方式,能達到稅務人員安心,對登記公司也較寬鬆有彈性。
若有任何問題,稅管家也有足夠資訊進行後續申報與通知。

2、登記地址使用期間最短為「一年」。
第一年:如有異動無法退費。
第二年:如有異動可退還未使用部分之租金,酌收一個月手續費。

3、登記地址費用包含「政府公文」收發服務及轉寄郵資。
登記地址提供收發服務為收發「政府機關公文」,私人信件或包裹請直接寄至您方便收件的地址。
請特別注意,登記地址不代收「食品/須冷藏包裹/中大型包裹」,如有此類包裹以「不簽收」之方式處理,減少食品衛生安全、物品保管問題,謝謝!

4、登記地址費用包含「掃描」秘書服務。為了加速文件資訊傳遞,登記地址收到的信件皆會協助拆封與掃描,並提供「掃描檔」給您留存。

5、若為重要信件,將會轉寄正本給您。
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年公司法修法時增訂公司法第22-1條,要求公司到平台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

申報內容: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的股東資料。
包含: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等。
申報平臺網址:https://ctp.tdcc.com.tw

申報時間:
首次申報為設立後15日內。
變動申報為變更後15日內。
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申報的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資料正確性。
停業的公司也要申報呦!

*沒有照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罰則非常重,限期通知改正未改正者,第一次5~50萬,第二次50~500萬,至改正為止。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以上申報,行業慣例大多是請客戶自行申報或每次的收取500~1,000元手續費。凡是稅管家協助設立登記的公司,將會主動為您完成首次申報喲!第二次申報或年度申報則會酌收代辦費。
因洗錢防制法規定記帳士跟會計師納入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客戶準備設立公司、營運之資金籌劃時,必需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
按洗錢防制法規定現在新公司設立時,必須加強對客戶實質查核。
自98年4月13日已廢除「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
設立流程完成後,取得之「設立核准公文」與「公司登記表」、「行號組織的商業抄本」作為已完成營利事業登記的證明文件!
除了「獨資、合夥」的「行號」,且房屋為「負責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除此之外都不可無償使用,若主張無償使用,稽徵機關可參考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課稅。
如果是「公司」,無論是否是登記在「自宅」或是「親友家」,都不是可以無償使用的範圍。
稅管家建議,如實際為無償使用仍需簽訂最低每月租金1,000元的租約!比國稅局按照市場價格核定計算便宜。所以即使房東提供無償使用,沒有收到租金,建議仍需申報租賃收入。

房屋所有權人為兩人以上,房東僅有一人,提供最新一期房屋稅單影本即可(需最新一期,並有戳章頁;如購買新屋檢附契稅;免繳房屋稅,請附房屋稅證明書 )。
房屋稅單上無加註樓層,希望登記樓層者,提供建物所有權狀或第一類建物騰本,可限定樓層,將只有其中一層稅率變更營業用。
基本上有「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這個營業項目就可以做非法令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即特許業務)。
1.進出口卡名由「英文名主」「組織名結尾」。
如:「稅管家」+「Co.,d.」 = 稅管家 Co..

2.英文名稱主體不相同,其英文名稱為不同。

3.英文名稱中標明不業務或可资區別之文字者,縱其主體名稱同,其英文名稱視為不相同。
業務種類:例如室內設計、科技、五金、食品等各業務類。
例:稅管家 Co.,和稅管家 snCo.
可資區別之文字:不包括冠詞、縮寫、空格、符號、大小寫及組織類。
例:稅管家 Co.,t.和 稅管家 Co.d和稅管家 Corp.→相

4.字母:僅能使用英文半形字母,全形字母及其他語言字母都不行。

5.須使用對應的「組織類名正確格式結尾」作為英文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後面通常是Co.,Ltd.結尾
行號後面通常是Company、Co.、Studio 三種結尾
組織種類 英文名稱常用語
股份有限公司 COMPANY LIMITED / LIMITED COMPANY / CO., LTD. / CORPORATION / CORP. / INCORPORATION / INCORPORATED / INC.
商號、商店、廠、室、坊 一般 COMPANY / CO. / FIRM
精品店 BOUTIQUE
HANG
工作室 HOUSE / STUKDIO / WORKSHOP
SHOP / STORE
百貨行 STORE
STUDIO
WORKS / FACTORY
先檢查是否在垃圾信箱中。
強烈建議將 protax@gmail.com「新增為聯絡人」,且寄一封測試信確保後續能順利收到通知呦!
有限公司
組織:一人以上即可成立公司。
特性:規定較單純、申辦程序較快、名稱保護為全國、「以出資額為限」的股東責任。先成立「有限公司」, 嗣後投資人入股時再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即可。

股份有限公司
組織:至少需要董事與監察人各一人 (如已經有一位法人股東,就不需另外找監察人 )。
特性:適合股東人數多且股份大小不一、或有投資人的公司。股東股份能自由轉讓,無須他人同意。
設立登記的步驟中,「銀行開戶」須負責人本人到場。

1.負責人在國外,國內有其他股東:預查時以國內的股東名義預查,該股東就可到銀行開戶,開戶完,正式送案件時,再變更成負責人,這樣的方式,直至設立登記完成,負責人都不需要在國內。

2.負責人在國外,國內無其他股東:需要回台親自辦銀行籌備處開戶,或協調將家人放小股東,並依照第一項的方法辦理。

設立登記辦完即可做生意、簽約等,但需負責人至國稅局領取購買證後,才能開立統一發票。如負責人在國外,可跟稅務員溝通代領或延期領取。
備妥以下文件交給稅管家即可
1.申請書。
2.公司負責人切結聲明之印鑑遺失切結書。
3.登記表一式兩份。
4.不需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