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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投資

創業攻略Q&A

外國自然人在台灣成立公司有何不同?
其資金來源與金額需經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投審會) 審核,除此之外都相同。
自開始申請到拿到統編:大約需要一個半月到兩個半月之間。
自申請工作證到取得居留證大約需要1個月時間。
如投審會案件量較大時,時間長短仍會取決於投審會審核投資計畫所花費的時間。
僑外投資公司的負責人公司設立至少需要來臺兩次親自辦理相關業務。
第一次:
公證代理人授權書 (亦可在外公證)
親自至銀行設立公司籌備處帳戶
匯入資本額,並至銀行辦理結匯手續

第二次:
親自到登記地址國稅局簽名及領取購票證明
親自至銀行將公司帳戶轉成正式帳戶
工作證申請條件七個類別:
1.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2.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3.學校教師
4.補習班之任外國語文教師
5.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6.藝術及演藝工作
7.履約人員
如來台灣投資設立公司且希望申請工作證可以用「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之身份來進行申請。
需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工作證)之後才能申請居留證。
如港澳居民申請投資移民可以600萬以上資本額者設立公司,即可直接申請居留證。
如需要在台灣工作仍需要申請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