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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網拍QA

創業攻略Q&A

網拍銷售額比較
  月營收8萬元以下
銷售貨物者為8萬元以下
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以下
月營收8萬-20萬 月營收20萬以上
有實體店面 建議登記 需登記 需登記
無實體店面 建議登記 需登記 需登記
稅籍登記
(國稅局)
需登記 需登記 需登記
課徵營業稅 不需課徵 查定課徵 申報課徵
營業稅率 不需課徵 1% (若使用發票5%) 5%
使用統一發票 不需課徵 國稅局核准免用或使用 需用統一發票
營業稅課徵方式 不需課徵 由國稅局按季開徵 每2個月申報一次
房屋稅與地價稅
(有堆置貨品)
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營業用稅率課徵,但營業用面積最少1/6。
房屋稅與地價稅
(無堆置貨品)
仍可依住家用或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或地價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銷售金額6%計算營利所得 視情況而定 每年5月需申報,公司稅率20%,行號免徵營所稅
個人綜合所得稅 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所得依據拍賣平台所有成立的交易計算之)
依核定營業額6%計算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 公司分配之股利,或行號的當年度淨利,併入個人綜所稅
所謂網路商店係指透過網路通路販賣商品,如原已以店面方式經營零售類業務,並透過網路行銷方式販賣商品,申請登記則與一般商店相同,營業項目仍需以販賣哪種商品而定。如為無店面非傳統零售方式,採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經營零售商品之態樣,應登記「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資料明確,因此,從事網路拍賣的營業人必須提供網路交易明細資料,但是,原則上無須提供存摺資料,惟當徵納雙方對於銷售額認定有爭議時,必要時,國稅局為查證需要可能會要求提供。
如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用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但實際交易均在拍賣網站交易平台完成者,仍可依原來住家用或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或地價稅。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及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或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應以該房屋供住家用及土地是自住使用為前提要件,如若營業登記處所有供堆置營業貨品,已非屬住家用範圍,自應與實體商店一樣,按實際堆置貨品之面積改課,但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3款規定,有最少改課1/6之規定。
不可以! 目前法規辦理商業登記(公司或行號)與稅籍登記,或辦稅籍登記後,國稅局會發函請你補辦商業登記。
稅籍登記不等同商業登記,也不等同行號成立登記,而且辦好國稅局的稅籍登記之後,國稅局仍會要求您去辦商業登記。

注意事項:
稅管家提醒您未辦稅籍登記: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
稅管家提醒您未辦商業登記: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行為人限期辦妥登記;屆期未辦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1. 單月銷貨貨物超過8萬元就需要向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
2. 單月銷貨勞務超過4萬元就需要向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
讓我們先瞭解營業稅:
一、營業稅起徵點:
銷售貨物達新台幣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如每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就無需辦理設立營業登記,亦無需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月營業額達二十萬元:
按照公司法需辦理設立營業登記與開立統一發票,單數月申報繳納5%營業稅、每年五月申報繳納17%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月營業額介於8萬元至 20萬元之間
可按商業登記法辦理申請登記,向國稅局申請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
按照國稅局管區分局核定之營業額 (舉例每月10萬元) 之1%為營業稅,每三個月國稅局寄發單據通知繳納,採用簡易申報書申報所得稅
查詢重點一 電子支付資訊:自110年12月起只要年收款超過48萬元的電子支付機構就必須申報實際收款人身分、金流資料,包括名稱、註冊國籍、登記證照、核准設立文件、聯絡方式,還有支付工具種類、金額、幣別、時間等資訊給國稅局。
查詢重點二 銀行資訊:國稅局認定高頻率存入帳戶,該帳戶所有人被認定為潛在的網路賣家。
1. 個人帳戶單年存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 (計算公式為 20萬元X12個月)。
2. 單年度有任意三個單月存入筆數達200筆紀錄 (計算公式每月20萬元/平均單次消費1,000元)。
按照國稅局最新的函令單月只要達到8萬元,按法規就要辦理登記。
最新的函令是:營業稅起徵點:買賣業8萬元或勞務業4萬元就必須辦理登記,如已達起徵點應立即辦理登記,以避免被開罰補稅可能性。
除網路銷售平台依法會提供所有的帳號資料,國稅局亦從金流、經營人之親朋好友周圍收款帳戶、信用卡、PAYPAL..等任何能取得金流的管道查核,且勾稽營業稅資料庫中物流管道得知銷售事實,對國稅局來說網拍所有的金流物流都是透明的。
建議誠實申報,以免依全部取得的資料先進行補稅與開罰逃漏稅。
1. 國稅局會查詢金流
2. 如果常進出口貨物,海關會主動通報國稅局。
如果購買國外的勞務想要抵稅,必須準備以下文件:
1.準備雙方簽立合約
2.提供商業發票
3.提供付款證明
一、境內買家為營業人 (B2B):
(一)查核課徵營業人於給付報酬次期開始15日之內,自行線上列印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即408繳款書)繳納營業稅款。
(二)一般專營應稅營業人購買之電子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使用免予繳納營業稅;兼營營業人應於申報該期403申報書時,自行填入購買國外勞務欄項,按照比例計算報繳營業稅,無需以408繳款書繳納。

二、境內買家為境內自然人 (B2C):
境外電商年銷售額逾新臺幣48萬元者,應向我國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境內自然人免予繳納。
一、境內買家為營業人(即B2B):境內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需扣繳稅款。
稅額計算公式:
課稅所得 = 台灣境內來源收入 x 淨利率 x 貢獻度
應納扣繳稅款 = 課稅所得 x 扣繳率 20%

二、境內買家為境內自然人 (B2C):境外電商依扣繳率申報繳稅。
代儲值是屬於銷售勞務一種,超過起徵點 4 萬元就要辧理登記呦。
如每月達數百筆,容易超過 20 萬元,國稅局極有可能核定為需要開立發票。
向海關合法報關就會有進項。
如果沒有以公司行號的名義申報就會產生沒有進項問題。因為進口時需要繳交「5%營業稅」且進口貨物,勿以私人集運而用正式報關就會有進項可以扣抵。
且+A109進口貨物,不要私人集運而採用正式報關就會有進項可以扣抵。